辰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5年第二季度食品監督抽檢3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公示
發布時間:2025-08-18 15:07 信息來源:辰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辰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食品安全監督抽檢3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公示
2025年4號
2025年5月,辰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食品檢驗檢測機構對我縣食品開展監督抽檢,其中不合格批次中3批次的抽檢信息及檢驗結果見表1:
表1 食品安全抽檢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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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被抽檢單位名稱 |
抽檢環節 |
抽樣日期 |
食品名稱 |
不合格項目 |
檢驗 結論 |
抽檢組織機構 |
抽檢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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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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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縣辰陽鎮食品街劉群水果行 |
流通 |
2025-05-12 |
香蕉 |
農殘(吡蟲啉) |
不合格 |
辰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湖南鼎譽檢驗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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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辰溪縣天天鮮果園 |
流通 |
2025-05-08 |
香蕉 |
農殘(噻蟲胺) |
不合格 |
辰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湖南鼎譽檢驗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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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辰溪縣張先森水果廚房 |
流通 |
2025-05-16 |
桑葚 |
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糖精鈉) |
不合格 |
辰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湖南鼎譽檢驗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
現將上述3批次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情況公示如下:
辰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將上述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的監督檢驗報告分別送達給當事人,并責令各當事人暫停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啟動召回不合格食品程序,采取整改措施。并分別對上述不合格食品的經營現場進行檢查。上述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及風險控制情況見表2。
表2 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及風險控制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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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被抽檢單位名稱 |
食品名稱 |
檢驗報告送達日期 |
調查及產品控制情況 |
當事人采取的控制措施 |
行政處罰日期 |
處罰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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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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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縣辰陽鎮食品街劉群水果行 |
香蕉 |
2025-06-10 |
2025年5月11日,當事人從云南景洪以50元/件購進6件香蕉,凈重60公斤,除以8元/公斤的價格賣給抽檢公司4.1公斤用于抽檢,剩余的涉案香蕉均以同樣的價格銷售出去了,貨值金額480元,即違法所得480元。 |
對當事人經營現場進行檢查,當事人向我局主動提供相關證據,消除安全隱患,采取措施減輕違法行為的危害后果,但當事人在采購上述涉案食品時未完全履行食品安全法規定的查驗義務;未索取并留存供貨商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購貨票據,不能說明進貨來源。 |
2025-07-31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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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辰溪縣天天鮮果園 |
香蕉 |
2025-06-10 |
2025年5月5日,當事人從懷化市以135元/件的價格購進3件香蕉,凈重42公斤,除以13.96元/公斤的價格賣給抽檢機構4.15公斤用于檢測,其余均以13.96元/公斤銷售出去,貨值金額586元,即違法所得586元。 |
對當事人經營現場進行檢查,當事人向我局主動提供相關證據,消除安全隱患,采取措施減輕違法行為的危害后果,但當事人在采購上述涉案食品時未完全履行食品安全法規定的查驗義務;未索取并留存供貨商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等,不能真實說明進貨來源。 |
2025-08-08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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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辰溪縣張先森水果廚房 |
桑葚 |
2025-06-18 |
2025年5月15日,當事人從懷化佳惠水果批發市場以20元/公斤的價格購進12公斤桑葚,除以27.6元/公斤的價格賣給抽檢機構1.7公斤用于檢測,其余均以27.6元/公斤銷售出去了,貨值金額331.2元,即違法所得331.2元。 |
對當事人經營現場進行檢查,當事人向我局主動提供相關證據,消除安全隱患,采取措施減輕違法行為的危害后果,但當事人在采購上述涉案食品時未履行食品安全法規定的查驗義務;未索取并留存供貨商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等,無購貨票據,不能說明進貨來源。 |
2025-07-25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
特別聲明: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是以發現問題為導向、以排查風險為目的而組織的食品抽樣檢驗活動,僅是針對該抽檢批次食品的監督行為,結果不代表該類食品的整體質量安全狀況。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市場監管部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特此公示。
辰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