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縣醫療保障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辰醫保罰字〔2026〕第01號
發布時間:2026-01-23 10:48 信息來源:辰溪縣醫療保障局
辰溪縣醫療保障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辰醫保罰字〔2026〕第01號
當事人(姓名或名稱):辰溪縣黃溪口鎮中心衛生院
主體資格證件名稱及號碼:12431223448329621P
住所或地址:辰溪縣黃溪口鎮
(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謝某偉
按照懷化市醫療保障局交叉檢查部署,交叉檢查組于2025年9月4日至9月5日對辰溪縣黃溪口鎮中心衛生院進行了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等違規結算醫保基金行為。
2025年10月21日,經局領導批準,對當事人予以立案調查。
經依法依規依程序立案調查,當事人存在以下事實:
1、重復收費。接生與陰道裂傷縫合術同時收取、淚道沖洗、導尿、床位費、住院診查費、護理費、裂隙燈下眼底檢查、機械輔助排痰、局部浸潤麻醉與表面麻醉同時收取、經輸尿管鏡診療項目與經輸尿管鏡支架置入術同時收取、腸粘連松解術與“0033”開頭的手術項目同時收取、宮頸擴張術與宮頸內口探查術同時收取、呼吸機輔助呼吸與氧氣吸入同時收取、手術項目與生理氯化鈉沖洗劑同時收取、膀胱沖洗與氯化鈉注射液同時收取、膀胱鏡或尿道鏡檢查與經膀胱鏡尿道鏡特殊治療同時收取、輸卵管切除術和剖腹探查術手術同時收取、輸尿管手術與支架置入同時收取、中藥燙熨和中藥燙熨-中藥燙熨(特大)(加收)同時收取、術后鎮痛重復收取、床位費(需要嚴格隔離、消毒損耗大的傳染病科、精神科、燒傷科加收)。
2、超標準收費。靜脈采血(6歲以內兒童加收)、腹腔穿刺術(六歲以內兒童加收)、小兒靜脈輸液、I級護理(6歲以內兒童加收)、數字化攝影(DR)(CR型)、數字化攝影(DR)。
當事人未執行《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以上2項,是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行為。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證據一:當事人《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1份、《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證明當事人的主體資質和法定代表人的相關情況。
證據二:第三方提供的醫保統計比對數據,證明該院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等項目費用明細。
證據三:該院法定代表人的詢問調查筆錄1份,證明該院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的陳述、申辯情況。
證據四:辰溪縣黃溪口鎮中心衛生院結算的,出院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的相關項目涉及的住院病人病歷及費用清單、病歷評審記錄表,證明該院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等項目造成醫?;饟p失明細。
證據五:當事人簽字蓋章的醫保取證單1份,證明該院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等項目造成醫?;饟p失匯總情況。
證據六:當事人網上銀行電子回單1份,證明該院積極主動退還損失的醫?;鸬茸C據為憑。
以上證據均經當事人、證據提供人確認質證,且未提出異議,辦案人員依法收集,與本案具有真實性和關聯性,足以證明案件事實。
2025年12月31日,本局向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辰醫保罰告字〔2025〕第11號),告知當事人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并告知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等權利。當事人通過陳述、申辯筆錄反饋已無新的陳述、申辯內容,也不需要舉行聽證。
本機關認為,根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關于“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執行實名就醫和購藥管理規定,核驗參保人員醫療保障憑證,按照診療規范提供合理、必要的醫藥服務,向參保人員如實出具費用單據和相關資料,不得分解住院、掛床住院,不得違反診療規范過度診療、過度檢查、分解處方、超量開藥、重復開藥,不得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不得串換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不得誘導、協助他人冒名或者虛假就醫、購藥。定點醫藥機構應當確保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的費用符合規定的支付范圍;除急診、搶救等特殊情形外,提供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以外的醫藥服務的,應當經參保人員或者其近親屬、監護人同意”的規定,該院有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屬于違規結算醫?;鹦袨椤=浻嬎悖鲜鲞`法行為造成醫?;饟p失共計22362.8元。
當事人配合調查,積極整改,主動退回了違規費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國家醫療保障局規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湖南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適用辦法》裁量基準附件1、附件2、第八條第(二)項、第(五)項、第十條第(二)款、第十四條的相關規定,按照罰過相當原則,適用從輕或從重處罰。
綜上,當事人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違反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的相關規定。鑒于當事人配合調查、積極整改,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國家醫療保障局規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按《湖南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適用辦法》裁量基準附件1、附件2、第八條第(二)項、第(五)項、第十條第(二)款、第十四條裁量基準的相關規定,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約談法定代表人;對當事人做出如下行政處罰:對超標準收費-靜脈采血(6歲以內兒童加收)、超標準收費-腹腔穿刺術(六歲以內兒童加收)、超標準收費-小兒靜脈輸液、超標準收費-I級護理(6歲以內兒童加收)、重復收費-接生與陰道裂傷縫合術、重復收費-淚道沖洗、重復收費-裂隙燈下眼底檢查、重復收費-機械輔助排痰、重復收費-經輸尿管鏡診療項目與經輸尿管鏡支架置入術、重復收費-腸粘連松解術與“0033”開頭的手術項目、重復收費-宮頸擴張術與宮頸內口探查術、重復收費-膀胱鏡或尿道鏡檢查與經膀胱鏡尿道鏡特殊治療同時收取、重復收費-中藥燙熨和中藥燙熨-中藥燙熨(特大)(加收)同時收取等13個項目損失基金金額8707.2元依據免罰條件免予行政處罰;重復收費-術后鎮痛1個項目涉及9274.8元適用減輕從輕原則處1倍罰款,罰款金額9274.8元;依據《湖南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適用辦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據2023-2025年自查自糾目錄清單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從重處罰為一般C檔對超標準收費-數字化攝影(DR)(CR型)、超標準收費-數字化攝影(DR)、重復收費-導尿、重復收費-床位費、重復收費-住院診查費、重復收費-護理費、重復收費-局部浸潤麻醉與表面麻醉、重復收費-呼吸機輔助呼吸與氧氣吸入同時收取、重復收費-手術項目與生理氯化鈉沖洗劑同時收取、重復收費-膀胱沖洗與氯化鈉注射液同時收取、重復收費-剖腹探查術、重復收費-輸尿管手術與支架置入、重復收費-床位費(需要嚴格隔離、消毒損耗大的傳染病科、精神科、燒傷科加收)13個項目涉及4380.8元按1.5倍處罰,罰款金額為6571.2元。罰款金額共計15846元 。
請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履行上述處罰決定,將罰款繳到:
收款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辰溪支行
戶 名:辰溪縣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
賬 號:1914011309026404076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經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辰溪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依法向懷化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辰溪縣醫療保障局
202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