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米某圓依法履職的答復
發布時間:2026-01-04 17:34 信息來源:辰溪縣信訪局
關于米某圓依法履職的答復
米某圓:
您于2025年10月12日通過省長信箱反映:“我于2025年9月26日晚11點被進行了支付寶的盜刷,對方的蘋果ID賬號綁定我的支付寶刷了兩筆648元,原因是我在淘寶平臺購買軟件會員時商家誘導我點擊鏈接進行操作,點進鏈接后就發生了盜刷的事件,事后我一直在各個平臺積極聯系均未處理,在今日淘寶app的信息披露中我獲取了商家的信息商家會員名:tb63767xxxx,真實姓名:陳某盆,電話:1862366xxxx,地址:湖南省懷化市辰溪縣辰陽鎮老城溫州商貿城x棟xx,身份證號:4330231954xxxxxxxx,我撥打后發現實際為空號,認證為老人的身份證,淘寶回復我建議我報警處理目前沒有進度,我想懇請領導能夠給予我幫助,找到可以聯系上其兒女或子孫的方式追回款項。”經辰溪縣信訪局轉送我局處理,我局高度重視,立即對您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并向您發出受理告知書,現將答復告知您如下:
通過市場主體綜合管理系統查詢,被投訴人陳某盆未在我縣注冊過營業執照,名下無市場主體登記信息;投訴信訪中提供的電話號碼為空號;通過實地走訪湖南省懷化市辰溪縣辰陽鎮老城溫州商貿城x棟xx找到陳某盆此人,陳某盆表示未在網絡進行經營行為,投訴中的網店并非她及家人所開,屬于個人信息被盜用,已建議其報警處理。綜合上述情況,建議您向有管轄權的派出所報警處理。
如不服本依法履職答復,可自收到答復之日起60日內向辰溪縣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向懷化鐵路運輸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辰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2日


